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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供水安全是踐行群眾路線的首要任務。4月15日下午,公司召開蘭州苯超標事件研討會,吸取蘭州苯超標事件處置的經驗和教訓,提高應對原水污染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供水安全。會議由公司經理莊水金同志主持,公司生產科科長陳廣通報了蘭州苯超標事件的處置過程。公司副書記李況、副經理符漢壽、周錫文、張多宏等同志分別就蘭州苯超標事件作了發言。會上,莊水金同志要求生產科在上半年組織河西水廠和河東水廠開展應急演練。會議認為蘭州苯超標事件與公司“11.15”原水污染事件十分相似,教訓十分深刻,蘭州的處置方法值得借鑒,總的來說有五點啟示。 政府必須明確供水企業緊急停水處置權。會議認為蘭州自來水苯含量嚴重超標在長達18個小時才停水,是因為自來水公司沒有停水的權力。在涉及自來水安全這種極其重要的事項上,地方政府沒有建立一個緊急停水的機制,以致延誤事故的處理。《城市供水條例》第二十二條指出因發生災害或者緊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并報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希望地方政府出臺落實《城市供水條例》的細則,建立緊急停水機制,避免蘭州水污染事件在其它地方再次重演。 政府必須加強水源地環境保護。蘭州石化縱橫交錯的地上管道就在自來水廠自流溝邊,當地政府對水源地沒有作任何的保護措施,發生污染事件就成為必然。反觀茂名的水源地,高州水庫庫區因養殖業、種植業影響,原水富營養化,滋生藻類污染。河西工業河從化州南盛攔河壩到市區兩岸存在生產有毒物質化工廠、化工廢料堆、養豬場和生活垃圾等,對河西水廠供水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也直接導致了2013年“11.15”原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水源保護是政府的職責,地方政府必須負起責任,加強對水源保護區的防護,確保水源地安全。 盡快建立快速檢測系統,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蘭州威立雅早在4月2日就對水質進行了取樣檢測,但在發現苯超標后的12個小時內,威立雅公司反復開展4次檢測,至4月10日才正式確認苯超標并采取措施。可見無論是蘭州還是公司的快速水質檢測能力都很薄弱。政府應加大對城市供水應急水質檢測設備的投入,公司要從事件中吸取教訓,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盡快建好河西水廠備用水源和工業河在線監測點。設立備用水源和原水污染預警機制是處置原水污染的關鍵環節。會議認為向茂名石化公司借用茂石化供排水車間輸送給乙烯廠的水管作為備用水源,是河西水廠應對原水污染的重要舉措。目前公司做出了兩條輸水管路線方案和設計圖紙。爭取市財政局落實資金,盡快建成配套設施,并試用。工業河河水從樟木水站流到河西水廠大約8-10小時。按照在線監測儀器檢測水樣COD(化學需氧量)的特性,檢測一次需2小時。如果在線監測儀器建在樟木水站,當上游河水受到外來污染,通過在線監測儀器的檢測預警,水廠有充足的時間處置。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蘭州自來水苯污染事件與茂名2013年11月15日河西水廠原水污染事件,均成為網絡的熱點,網民普遍表達了對供水企業和政府部門處置措施的不滿。暴露了我們的應急預案不夠完善。充分考慮民意,完善應急預案很有必要。要對應急預案加強演練,定期演練,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才能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