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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茂名市委統一部署,2018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組對市水投集團黨委進行了巡察,2018年11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組向市水投集團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關于“黨的領導弱化,‘四個意識’有待提高”問題
(一)對“四個意識”不夠強問題的整改情況
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全面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國資委黨委的部署要求,把好方向,不斷增強企業的“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力”。在“講中學”、“記中學”、“論中學”,堅持每月召開至少一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各黨支部書記、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列席學習會,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一、二卷)、《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等,每次學習會確定一個專題,會上黨委委員結合實際談學習體會。通過學習,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對“黨對企業的領導作用弱化”問題的整改情況
集團黨委在2017年6月13日,召開集團黨委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一屆黨委委員、紀委委員。在干部任免、經營決策等重大問題上必須經集團黨委會討論。對行政會議代替黨委會討論干部的情況,結合省委巡視反饋意見進行了深刻的整改,一是重新考察干部。2019年8月23日,水投集團召開干部大會,對之前通過行政會議任命的51名(部分已退休)在職中層干部按照《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干部選撥任用管理辦法》,進行了民主測評、考察、談話,并就這些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詢問集團紀委監察室,沒有發現違法違紀情況,經黨委會議專題研究,同意他們繼續任職;2019年9月10日,集團黨委辦對黨支部委員中5名非中層干部進行民主測評,由所在黨支部黨員進行評價,測評結果都為同意繼續任用;二是完善議事制度。修訂了《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織班子議事決策制度》《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和《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三是區分會議記錄。2017年6月13日后,集團召開了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一屆黨委委員會,自此,“三重一大”問題都由黨委會研究決定,并嚴格將黨委會議與司務會議區分,分別記錄。四是主動向上級匯報黨建工作。2019年以來,集團黨委主動向市國資黨委匯報黨建工作達20多次。
(三)對“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在推進省、市重大工程項目方面,目前茂名市第一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改造及河東片區污水總管項目已進入調試運行階段,2020年5月至今,所有指標均達到一級A標準;市水電建筑安裝工程集團公司改制取得突破,主管部門由茂名市水利電力局變更為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推進企業改制。在精準扶貧工作方面。集團黨委積極配合市政府辦公室開展扶貧,2019年,集團公司在前期已投入20萬元的基礎上,再追加投入10萬元,將排河村扶貧產業園(百果采摘園)打造成一個以四季水果采摘為主,集鄉村旅游、休閑農業、生態農業為一體的集體經營性項目。在工會工作方面,已制定方案,并得到市國資委批復《茂名市國資委機關工會關于成立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的批復》,正在按程序進行籌備工作,并與上級部門溝通工會主席人選,盡快建立水投集團工會。在落實廠務公開方面,2018年9月10日,集團黨委會議討論通過了《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責成機關工會抓好貫徹落實。
二、關于對“黨的建設缺失,黨建工作制度虛化”問題
(一)對“黨建領導機制建設不健全”問題整改的情況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市水投集團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領導及責任分工》和《市水投集團關于落實黨風廉潔建設“一崗雙責”工作的通知》,明確集團公司班子成員履行有關職責,并嚴格抓好落實工作。二是以上率下。集團公司黨委書記主動擔責,做到一手抓發展,一手抓廉政,將黨風廉潔工作與其他各項工作同等重視、同時布置、同步落實。三是壓實責任。按照班子成員分工,細化分解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落實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明確各班子成員對分管線上的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四是抓好風險防控。在抓日常的基礎上,重點關注資金使用、工程建設、物資采購、人事安排等領域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結合集團公司“廉政學習、廉政談話、廉情收集”等廉政工作制度,不定期對集團公司分管領導以及重要崗位負責人開展廉政談話,防微杜漸。五是嚴格執行《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黨委委員輪流領學,交流學習心得,加強宣講力度,建立考核制度,集團黨委委員至少負責督導一個黨支部,在年度工作總結述職要求黨建與業務工作同述職。
(二)對“組織生活制度不落實”問題整改的情況
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集團黨委委員每年不少于1次到所在黨支部上黨課,聽取各黨支部學習情況的匯報。并把到基層參加黨支部討論、學習輔導或專題調研等活動情況形成報告報集團黨委。創造條件組織退休黨員過組織生活,退休黨支部也按期進行了換屆。集團黨委從2017年起,已嚴格要求各黨支部嚴格按市直工委要求做好“三會一課”相關會議記錄,并列入每月的目標考核,對不完成的黨支部按目標考核管理辦法進行扣罰并限時整改。2019年以來,由黨委辦公室牽頭組織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各黨支部都嚴格按要求做好會議記錄。
(三)對“沒有按時足額繳納黨費”問題整改的情況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黨費工作的通知》(組電明字〔2017〕5號)規定,結合退休黨員的實際情況,經黨委會議研究討論并通過,退休黨員按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的50%為計算基數,按比例繳交黨費,2019年已收到全體退休黨員的黨費。市實業發展總公司黨支部全體黨員已按時足額繳納黨費。集團公司退休黨支部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在規范黨費收繳管理工作中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交納黨費問題的答復〉的通知》精神,“對離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補交黨費,要充分考慮他們的實際,確有困難的,經黨支部研究并報上一級黨委批準,可少補交或不補交”,研究討論退休黨員拖欠黨費不再追交,并報集團黨委批準后執行。集團退休黨支部就補繳黨費的黨員已全部補繳。
(四)對“黨員管理不規范,支部換屆不及時”問題整改的情況
針對黨員組織關系“空掛”問題。集團黨委已明確時限,要求辭職黨員盡快把組織關系轉出到居住地所在黨支部,2019年7月,已有一名空掛黨員組織關系轉出,下一步按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管理進行交接。對黨支部未按時換屆選舉問題,所有支部已完成換屆選舉,并向集團黨委報送選舉結果進行備案。
三、關于“選人用人不規范,專業人才不足”問題
(一)對“選人用人沒有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問題整改的情況
一是加強學習。組織黨委班子成員重新貫徹學習中共中央組織部《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明確“與會人員應當逐一發表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等明確意見,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應最后表態”的規定和要求。二是建章立制。根據市國資委黨委對國有企業黨組織的工作要求,制定了《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織班子議事決策制度》,規定了“三重一大”問題的議事程序,在選人用人工作中,嚴格執行中共中央組織部《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中“末位表態”規定,確保權力的正確行使,防止濫用權力。三是強化集團公司人事部門的組織工作意識,深入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實施意見》和《茂名市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等制度,明確干部人事任免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規范使用各類干部任免表格,做好組織人事工作。四是加強對新政策、新規定、新要求的學習,力求學深學透,不斷提升理論知識、業務水平,并立即完善干部調入審核考察制度,在以后干部調入時及時到干部原所在單位實地考察審核,確保干部調動程序規范合規。五是加強組織工作紀律要求,認真貫徹執行中共茂名市委組織部關于《茂名市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實施細則(試行)》(茂組通〔2018〕69號),核對整改,補充完善考察材料,完善試用期滿干部任免表,并及時歸檔,對試用期滿測評表格式規范整理,做到立行立改。在以后的干部任免工作中,將結合實際進一步落實集團公司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工作。六是落實全程監督,干部任用工作將嚴格按照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2017年11月8日印發的《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7〕43號)的通知要求,堅決執行廉政意見“雙簽字”和“凡提必審”的相關規定,完善干部任用工作。七是嚴格執行中共中央組織部《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明確“討論的人選,凡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的規定和要求。八是健全會議記錄制度,規范人事會議紀實記錄并經主要領導簽字確認。九是針對“有的重要人事會議主職領導不參與”問題。根據市委的安排,2017年2月27日至4月28日,時任集團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到省委黨校參加廣東省委黨校2017年第一期縣處級領導干部進修班學習,在此期間工作由黨委副書記主持,負責全面工作。并按規定向市國資委黨委報備。所以本次會議時任集團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不在場。關于本次會議內容,黨委副書記已在會前通過電話向時任集團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作了匯報,得到同意后才召開,會后形成《關于中共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書面材料,時任集團黨委主要負責同志于2017年5月3日簽發后送國資委黨委審核。
(二)對“知識結構不合理,專業技術人才不足”問題整改的情況
根據《集團公司三年滾動發展規劃(2019-2021年)》,經市國資委批復同意備案,集團將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規劃。通過加強對人才需求分析,引進短缺專業人才,基本配備完整集團欠缺的人才,確保人才結構合理。從源頭上把關,嚴格控制引進渠道, 從2017、2018、2019連續三年,除特殊工種崗位外,新員工招聘的學歷要求已全部提高到全日制本科;鼓勵年輕干部職工在職學歷深造,逐步改善職工文化層次偏低情況。同時,加強員工培訓,組織電工班組人員參加高壓進網操作培訓,對電工、焊工、起重、司機等必須持證上崗。針對專業技術人才緊缺問題,采取外部引進和內部培養相結合的辦法,全面提升全體員工的業務工作水平。
(三)對“臨時合同制職工轉國家職工把關不嚴肅問題整改的情況
一是加強學歷審核。制定了《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職工學歷審核管理辦法》《集團公司關于規范各類表格排序的規定》,規范管理各類表格的使用,按部門先后排序或者按職工姓氏筆畫排序制定各類表格,杜絕排名影響打分情況的發生。
四、關于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需要加強問題
(一)對“壓實和傳導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問題整改的情況
一是完善了相關工作制度,制定《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支部委員問責實施辦法》(試行)和《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工作制度》,并印發各黨支部執行。二是加強組織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由紀檢監察室(考核辦公室)負責檢查、監督、考核,確保制度落實到位。集團黨委與屬下黨支部簽訂《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三是加強政策法規宣傳教育,設置崗位廉政工作臺牌。三是集團公司紀委、紀檢監察室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的作用,將日常執紀監督作為工作重點,完善監督談話工作制度。四是突出抓早抓小,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采取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方式,強化提醒、預防和糾錯,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完善談話記錄并做好談話反饋工作。五是設置專門開展廉政談話的廉政學習室,配足廉政教育資源,有效開展工作。六是集團公司組織安裝公司班子成員學習了國有企業相關管理制度,提高認識,轉變思想,嚴格議事制度,2018年9月10日集團黨委會議上審議通過了《茂名市自來水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領導班子集體決策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和《茂名市自來水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會議紀錄、會議紀要管理制度》。七是規范上班時間。規定茂港分公司服務窗口營業時間從2018年9月20日起執行新的上班時間制度: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
(二)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違紀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問題整改的情況
2016年8月,集團公司領導約談原河西水廠廠長,責成其退回1830元,并重新分配至相關人員。把李日保案作為典型案例,在集團公司黨員干部開展了警示教育,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讓集團公司黨員干部引以為戒。同時完善了《市水投集團工程管理制度》,對工程建設的各工作方面做出明細規范,杜絕行政違法事件的再次發生。
(三)對“職工安全生產教育缺失,安全生產事故頻發”問題整改的情況
一是加強教育培訓。開展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對特殊崗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二是落實責任。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親抓親管,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企業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逐層、逐級、逐崗責任明確,強化考核管理。
五、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依然存在,“四風”問題禁而不絕問題
(一)對“借會議之機觀光旅游”問題整改的情況
集團公司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親自約談了集團公司2名借會議之機觀光旅游當事人,并作出嚴肅批評和進行黨紀黨規教育,2位當事人針對存在問題作出深刻反思,確保不出現同樣的行為。
(二)對“違規進行公務接待”問題整改的情況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市水投集團公務接待制度》,用制度規范公務接待活動,同城一律不得接待。二是加強審核。逐筆對照消費內容,核對甄別公務與個人的行為,對公務接待超標準的部分,由參與當事人負責。三是加強監督檢查。集團公司紀委、紀檢監察室將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嚴明黨的紀律。除承辦上級部門有關會議要求外,其它接待不再安排在高檔酒店接待。
(三)對“企業公職人員參股辦企業,與本企業爭利”問題整改的情況
目前集團公司沒有職工參股辦企業的情況。服務公司已于2016年2月停止營業,待資產結算后注銷公司。
(四)對“濫發津補貼及福利”問題整改的情況
一是清退網絡宣傳員從2014年6月至2017年12月的補助;二是清退中層以上管理人員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的行車補助。今后嚴格按規定執行相關補貼項目與補貼標準,凡無上級文件批準的項目一律不得發放補貼。三是水電建筑安裝工程集團公司取暖費已于2017年2月停止發放,并退回已發放的費用。四是第一水質凈化廠的加班費、污染補貼、高溫補貼、超標通訊費等津補貼已于2018年8月停止發放。在2018年11月職工工資中扣除發放的污染補貼、計生津貼、地區差、先進工作者獎金、班長補貼、知識分子津貼等費用。嚴格按照《廣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執行,其中工會會員生日慰問發放蛋糕劵、節日慰問品發放實物,并且嚴格按標準執行,杜絕超標準發放。
(五)對“四風問題禁而不絕”問題整改的情況
緊盯“四風”問題的新形式新動向,狠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頂風違紀搞“四風”的行為列入黨的紀律審查重點,加大對集團公司個別領導干部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等違反 “四風”規定等情況的查處和通報,形成震懾,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把有限的財力物力更多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項目上。培養艱苦奮斗精神,努力同享樂主義作斗爭;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堅持糾正“四風”不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進一步增強節儉意識,使廣大黨員做到物質生活簡單,知足常樂,切實杜絕鋪張浪費的現象,從根本上摒棄奢靡思想的侵襲。
六、關于“工程項目建設違規管理,存在廉政風險較大”問題
(一)對“重點工程項目把關不嚴,監管不力”問題整改的情況
完善了《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1)加強對招標文件內容審核,補充針對性條款。(2)對初步設計圖紙進行內部審核和專家會審復核。(3)對工程概算、預算進行內部審核。(4)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專家復核。(5)完善施工合同、監理合同中的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要求內容,落實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現場簽到制度。(6)追究監理方工程質量連帶責任。(7)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加強學習法律法規知識。(8)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處罰制度。(9)凡采用委托監理管理模式的工程,監理公司指派的項目總監、專監、監理員必須按照投標文件、監理合同約定出勤,按照要求填寫監理考勤表,每月定期報集團公司指派的現場代表。監理人員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施工圖及相關規范施工,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施工方案、施工工藝必須符合相關規范要求。關鍵的部位需專人旁站監督并拍照留底、歸檔。
(二)對“工程項目邀標流于形式”問題整改的情況
根據國家有關工程招標管理規定,以及《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從四個方面進行了整改:一是工程項目總投資100萬元(含)到400萬元的,由工程技術部(或行政服務部)委托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圖紙,編制工程預算,送市投資審核中心審核后,由工程技術部(或行政服務部)推薦3到4家有資質且信譽好的承包商,報領導小組審核后,呈集團黨委審批,按預算價下浮5%作為招標控制價,委托招標代理機構按政府采購模式開展邀請招標工作,以低價中標的方式確定承包商。二是工程項目總投資30萬元(含)至100萬元的。由工程技術部(或行政服務部)委托設計單位完設計圖紙,編制工程預算,送市投資審核中心審核后,由工程技術部(或行政服務部)推薦3到4家有資質且信譽好的承包商,報領導小組審核,呈集團黨委審批后,按預算價下浮5%作為招標控制價,由工程領導小組組織內部邀請招標,以低價中標的方式確定承包商。三是工程項目總投資10萬元(含)至30萬元的。委托設計單位設計圖紙,編制工程預算,經工程技術部預結算員初審,總經理助理復審后,由工程技術部(或行政服務部)推薦3到4家有資質且信譽好的承包商,報領導小組審核,呈集團黨委審批,按預算價下浮5%作為招標控制價,由工程領導小組組織內部邀請招標,以低價中標的方式確定承包商。四是工程項目總投資小于10萬元的。委托設計單位完成設計圖紙,編制工程預算,經工程技術部預結算員初審,總經理助理復審后,由工程技術部(或行政服務部)直接推薦1至2家有資質且信譽好的承包商,報領導小組審核,呈集團黨委審批后確定承包商。
(三)對“工程分包隨意性大,造價預結算畸高”問題整改的情況
2011年,為配合市民大道建設和按時向市民活動中心供水,安裝公司承接市民大道給水工程,其中土方部分分包給廣東榮基鴻業建筑工程總公司。本工程于2014年1月經市投資審核中心審定,分包土方結算金額為179萬,時隔半年后再由市審計局審定土方結算金額為94萬,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工程竣工資料不夠完善;二是市民大道南側大搞建設開發,在給水工程施工完畢后,其它管線不斷開挖建設及市民大道南側的土地開發建設,破壞或改變了原修復的路面、排水溝、及草坪樹木等。安裝公司做出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召開相關人員會議、高度重視巡察組反饋的意見;二是制定工程施工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三是做好施工管理人員技術培訓工作,提高施工技術管理水平;四是嚴格執行工程分包管理規定,按自來水安裝公司公開招標入圍單位選定分包施工單位。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需公開招標的項目按程序規定實行。
(四)對“工程建設偷工減料”問題整改的情況
一是嚴格執行工程材料進場驗收程序。施工單位每次購進的主要材料,到貨并收集好產品合格證等證明材料后,通知監理工程師、集團公司派出的現場代表和采購人員,對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要求,參加驗收人員簽字確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使用。二是嚴格執行隱蔽驗收程序。施工單位完成需隱蔽的工程,在驗收前先組織自檢,自檢合格后,通知監理工程師、現場代表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簽字確認后,才能進入下一步工序。如有質量問題或不滿足規范的,須整改后再組織驗收。三是追究監理方和工程質量連帶責任。四是完善施工合同、監理合同中的工程質量管理要求內容,落實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現場簽到制度。五是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加強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六是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制。七是加強施工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處罰制度。八是完善水投集團工程管理制度。
(五)對“項目融資風險評估缺失,存在融資風險”問題整改的情況
對實施新的融資計劃之前,增加融資風險評估工作環節,并根據評估情況制定融資決策,以加強企業經營風險防范,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近期我公司進行的兩項融資和擔保工作,均通過邀請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了融資風險評估,形成風險評估報告,為集團決策提高參考,有效控制了融資決策風險。
七、關于“財務管理不規范,違反財經管理制度”問題
(一)對“應繳未繳污水處理費及垃圾處理費”問題整改的情況
已于2019年6月,交納了應繳而未繳的污水處理費338萬元,垃圾處理費290萬元。
(二)對“大筆資金未經審批劃轉”問題整改的情況
嚴格執行《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對大筆資金進行審批劃轉。
(三)對“流動資產呆賬過多,國有資產流失風險較大”問題整改的情況
該項呆賬是原市自來水公司1963年至2013年11月期間發生的呆賬,經會計師事務所對該項呆賬進行鑒證,并上報市國資委審批,于2019年10月進行了核銷處理。
經過前一階段努力,我集團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與上級要求、群眾期待相比,還存在差距和不足,整改工作仍需繼續努力,不斷深化。下一步,我們將以巡察整改為契機,緊緊盯住整改問題,持續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黨的建設,進一步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主動開展“回頭看”,加強督查,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整改任務,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動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668-2278236;郵箱:mm2278236@sina.com; 地址:茂名文明中路2號大院,郵編:525000。
中共茂名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20年7月6日